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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宵節的蜂炮愈炸愈大,「火龍傳奇」的連珠炮還創下金氏紀錄;但卻惹惱了環保署長張國龍。張國龍昨天要求主管研擬一套民俗節慶的準則,未來像元宵節、蜂炮等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活動,必須先向環保署取得許可,否則開罰。

元宵節活動一年比一年大,全台砸錢比排場,熱鬧過後,製造的汙染和公共安全問題,也引起環保署關切。據了解,環保署兩年前即有意制定準則約束民俗活動所製造的汙染,但考慮反彈過大,不了了之。

環保署目前初步研議,未來最可能引用廢棄物清理法、噪音管制法來規範。以噪音管制法為例,第六條授權主管機關可在特定區域,公告一些足以妨害他人生活環境的行為,例如放鞭炮、廟會等,違者可處三千到三萬元罰款。縣市政府在舉辦活動之前,必須先提類似環評的計畫,經環保署同意後,才能舉行

對於各縣市大張旗鼓拚元宵,張國龍非常不以為然,他在內部會議中指出,燈節及蜂炮活動,花錢、浪費資源、製造汙染、還危及民眾生命安全。民俗節慶固然要辦,但不能太浪費,尤其不能製造空氣及廢棄物汙染,影響民眾的生活、甚至生命財產安全。

張國龍要求盡快訂出民俗節慶的規範,包括提出各項節慶的環保替代做法、活動現場的汙染防治、公共安全措施。同時應採「許可制」,未來地方政府或民間要舉行大型民俗節慶活動,應先向環保署提出申請,審核後符合各項規範後,才核發許可

另外,噪音管制法明訂在特定地點不得燃放炮竹,但為顧及民俗,開放一些特別日子,例如每年春節到元宵節期間、端午節、中元節、中秋節、國慶日、光復節等日子可以放鞭炮。

環保署表示,未來民俗節慶實施許可制後,即使在這些特定日子,地方政府及民間也要提出申請,否則一律開罰。

【2007/03/06 聯合報】
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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