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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李飛雲/電子業(竹縣寶山)】 2009.02.05 03:39 am

新春的年氣未息,元宵的氛圍已至,各地熱鬧的元宵活動也將開始;除了主燈會,「南蜂炮北天燈」算是台灣最具代表,也是最早成名的元宵活動。從小每年看著鹽水蜂炮過元宵,學生時期更參與其中,對此家鄉民俗有著濃濃的感情。

既為民俗便有儀式—神轎犛蜂炮,從撕下蜂炮城的紅紙跟著金紙燃燒,代表著店家的心意獻給神明,神轎開始晃動,引燃的蜂炮如萬箭齊發,轎夫推著神轎衝向蜂炮所織出火海,那是一種震撼、一種感動,也充滿著動感,更是一種民俗儀式的美感。但曾幾何時,漸對它感到陌生。

二千年之後,漸有少數人擋在神轎前,身體近貼著蜂炮城,幾年下來聚在蜂炮前的人越來越多,築成人牆,蜂炮發射之際,神轎一動也不動地枯立在人群中,而射出的蜂炮硬是被擋在前的人牆攔下,除了高過人牆的蜂炮外,一支也射不出。神轎犛蜂炮成了歷史名詞,不再是對外簡介中的民俗儀式,民俗沒了儀式,傾巢而出的蜂炮震撼也不見了。只聽到炮響與射不出的蜂炮所留下的一團黑煙,民俗的美感也跟著消失。

原是民俗儀式中犛蜂炮的主角—神轎,變成只是被推著走的裝飾,甚至蜂炮施放時被靜置於人牆後,變成神明在看著人們自己的玩樂。既然民俗來自感念神恩,何以人可以擋在神明前,未對神明、對民俗表現該有的尊重,把民俗單純視為僅是玩樂?信神敬天不是迷信,而是讓人學習該有的謙卑與尊重,也是民俗文化的教化,那才是民俗的本質與生命。

遊客可以參與民俗,但豈可以破壞民俗的進行?如果民俗沒有了內涵,只剩人們自行玩樂的熱鬧,那民俗也就失去了文化生命。蜂炮不是放出去就好,既然是民俗,自然是有內容、有儀式,更有它獨特的生命與深意;如果只是把炮放出去就好,任何地方都可以放,鹽水蜂炮將不再是鹽水蜂炮。

近幾年曾與目前少數堅持自行製作蜂炮不委代工的頭家聊。一位說花了十幾萬五個人忙了四天,但當晚他的炮還是硬生生被人牆擋下而射不出;二○○三年一位頭家一邊綁炮一邊氣憤的說,晚上他一定出來趕人,不讓人擋他的炮;二○○六年一位頭家眼見人群盤據在他的蜂炮前,出來拜託大家不要擋炮。這些獻上炮城的頭家們都有一份心意,為什麼要糟蹋他們敬神的心意?這二年這樣的聲音漸不見了,似乎也無奈的開始接受了,但有多少人因此不再製造蜂炮城了呢?

廿年前參與抬神轎多次,當時只有二條遶境路線,人群擁擠程度遠大於今日多條路線分散人群,指揮者強力指揮與管制,再擁擠的人潮都能有效騰出空間維持該有的儀式。而今沒有道理做不到,主要是指揮人員只是拿著指揮棒跟著走,忘了他們的職責是維持民俗儀式的進行,放任的結果便是日益惡化。這幾年縣文化局也積極參與,但似乎同全台政府辦活動一樣,以辦Party的思維在進行,而不是想到要給民俗什麼生命,只重表面的熱鬧,雖有心但殊為可惜。

見家鄉民俗如此演變,神轎在蜂炮火海中搖晃進退,那種讓人震撼的美感與感動不再,人們對民俗由來那份感恩的心,也因儀式的破壞而淡化,原味盡失、民俗變質,大多數的人們無法體驗到真正的鹽水蜂炮,僅成為一群少數貼身炮城擋炮人的玩樂,至感難過。

民俗能維持幾百年,靠的不是熱鬧,而是它的本質所成就出來的那股文化生命力,如民俗沒有了文化便沒有永續的生命,那鹽水蜂炮再有名、再熱鬧,都已不再是鹽水蜂炮,將只是一場沒有內涵的煙火秀,隨著煙火的熄滅,文化生命也漸消失在空中。

【2009/02/0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轉貼自 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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